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公开,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在集中整改结束后,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果管长远、见长效。
反馈强调,要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转变思想观念,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靶向治疗”,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围绕中心工作,把准职能定位,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分管区领导对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要坚决扛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要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围绕全区“深化落实年”“提速增效年”工作要求,切实把承担的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新格局。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全面整改、标准整改、限时整改,制定好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将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区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争取整改成效最大化。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参加反馈会议。